偽證案 擬追訴陳幸妤等3人貪污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08-14

〔記者劉志原、孫友廉/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家族所涉洗錢及偽證案,昨最後一次開庭,吳淑珍首度當庭落淚,她哽咽要求偽證案承審庭長陳興邦給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自新機會,她願受最嚴厲處分,陳興邦說,被告很誠懇,3人在國務機要費案中雖未被特偵組認定貪污,相關卷證卻顯示涉嫌貪污國務機要費,合議庭將評議是否向檢方告發。

由扁案衍生出的偽證案是否「開花」,再衍生出陳幸妤姊弟3人貪污案,陳興邦說,9月1日偽證案宣判時會在判決書公布;扁案9月11日宣判。

致中建銘:不知用途

陳興邦當庭說,陳幸妤姊弟提供給珍報國務機要費的私人發票,有5張額外蓋上店章,這是否代表姊弟2人早知提供發票是要報假帳?且卷證另顯示,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私人費用都有用國務機要費支出情形,3人強調,是應珍要求提供發票,不知用途。

昨上午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4人,對於涉洗錢罪出庭接受蔡守訓訊問,陳致中夫婦的委任律師之一林志豪已在8月5日解除委任,僅葉大慧律師替2人辯護,4人均認罪並向社會道歉,訂9月11日宣判。

黃睿靚昨淚灑法庭說:「我處處替人想,事事縮小自己,深信家和萬事興。」吳淑珍要求她開戶匯款海外,沒想到倫理觀念讓自己捲入風暴。

陳致中則強調是親情壓力替母匯款,誠心認罪,他說,會盡力將海外資產匯回作公益,並願繳1000萬元處分金,以獲緩刑。

Comment: 偽證 -> 貪污 ??? NO Surprise! It's an intrinsic nature in Ma's blood to wipe out his opponent & treat them as an "ENEMY" against China Interests.


 Facebook! Plurk! LINE s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