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替境外勢力介選 最重判15年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24-01-07

檢察總長邢泰釗曾赴橋頭地檢署,感謝辦案同仁辛勞。(最高檢提供)

檢察總長邢泰釗曾赴橋頭地檢署,感謝辦案同仁辛勞。(最高檢提供)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及立委選舉將於十三日舉行,各地檢署近期查獲多起中共金援或招待國人旅遊案件。最高檢察署五日召開全國檢察長選舉查察會議,檢察總長邢泰釗直言,本次出現許多新型態的妨害選舉手法,源頭多來自境外,國人若替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最重可處十五年徒刑,接受中共指示散布假民調,可處七年六月;國人應勇於檢舉不法,維護民主自由。

邢泰釗表示,不論傳統或新型態妨害選舉案件,幕後其實都是金錢在運作,且源頭多來自境外,提高辦案難度。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偵查力求維護選舉公平性,若外界對偵辦有雜音,檢察官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前提下,該澄清就澄清。

最高檢說明,民眾若招待國人赴中旅遊,並要求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依選罷法最重可判十年;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加重至十五年。受滲透來源指示公開演講或署名推薦候選人,為候選人站台或造勢、召開記者會,印發、張貼宣傳品或豎立標語、看板,利用網路或其他媒體宣傳,最重可判五年。

最高檢解釋,中共在選舉期間資助旅遊費用並做選舉指示或暗示,意圖影響選情,村里長若還赴中接受招待,而非單純交流,即涉犯刑法一四三條受賄投票罪,最重可判三年;此外,若受滲透來源指示散布、傳播「假民調」,最重刑度七年半。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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