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守訓判了自己及國民黨唯一死刑
聖山教育 - 建國論壇
作者 陳軍   
2009-09-14

由「銜黨國之命」臨時陣前換將的蔡守訓為首的地方法院在審理扁案期間,不但動輒用各種傲慢偏激的情緒用語不斷對外放話及羞辱阿扁,甚至用以自創羈押理由不斷延押陳前總統,如今這個連大法官都認為根本就是違法違憲的合議庭終於在千呼萬喚之下,毫無意外地重判了陳前總統及前第一夫人無期徒刑及禠奪公權終身。

回顧當時在審理馬英九前市長特支費期間,身為法官,卻反過來貼心的為馬某翻遍了中國古書,挖出不知是啥碗糕的封建宋代「公使錢」來為早將特支費公款拿來申報綜所稅,犯案證據確鑿的「貪污現行犯」開脫,還讓馬嫌將「特支費一下公款,一下私款」及大水庫論的反覆說詞牽著鼻子走,公然嚴重涉嫌瀆職卻自鳴得意,蔡守訓當時儼如國民黨御用法官的識時務行徑,不得不令人慨歎,其政治正確的先知先覺實在高人一等。

對照陳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及馬前市長的市長特支費,辜仲諒分別捐給阿扁兩億及馬某四億﹝辜仲諒自訴﹞的政治獻金,以及南港及龍潭案之於陳前總統,貓纜、柵湖線案之於馬前市長,在同樣是蔡守訓為首的合議庭眼裡,陳前總統就是貪污,是逼迫辜仲諒的不樂之捐,南港龍潭則一定是弊案,而馬市長就是可以公私亂變的「公使錢」,是乾乾淨淨的政治獻金,貓纜及柵湖都是「諸余文們」的疏失;結果阿扁及第一夫人被重判無期徒刑,馬某則是無罪開釋,這種天差地別的判決結果,說不是政治考量的雙重標準,誰會相信?

蔡守訓法官涉嫌瀆職,無所不能地為同黨同志頭子開脫,愛之欲其生在先;甘為政治打手,分別用心重判幕後主子的首號政敵,恨之欲其死在後,表面上看,好像是陳前總統及其所代表的台灣建國力量被判了無期徒刑,但是站在瞬息萬變的歷史高度觀之,卻好像是蔡某重判了自己的前途及黨國不分的國民黨唯一死刑。身為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的守門員,這種荒腔走板的表現,相信大部分智慧清明的人民將點滴在心頭!

筆名:陳 軍 98/09/11
現任:保護台灣大聯盟中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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