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恥的江宜樺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金恒煒   
2009-10-04

中國「十.一」國慶的坦克、飛彈看起來殺氣騰騰的對著台灣,卻抵不過熱比婭自傳電影「愛的十個條件」。台灣人民用一部電影取消了中國的「武嚇」,也取笑了「馬統」伏低做小的醜態!

匍匐於中國之下,「馬統」絕不敢放熱比婭來台灣。當初「馬統」政府用含沙射影的方式,把熱比婭「抹黑」成恐怖份子,遭到國際媒體的撻伐,只好一再更正、澄清。因為熱比婭住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熱比婭絕不可能是恐怖份子。

「馬統」政府又使出「白色恐怖」的伎倆,把熱比婭打成恐怖份子的「同路人」,硬指「世維」秘書長多里坤.艾沙是「恐怖份子」。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國會答詢時表示:「我們從盟邦及國際刑警組織所獲得的訊息,這位秘書長是紅色警戒對象。」接著,江宜樺又強調說被此組織列為紅色通報的人,「根本就是要逮捕的,已是非常嚴重事情。」為了替中國擦屁股,為了替「馬統」邀主子的歡心,號稱自由主義的江宜樺把自己的靈魂都出賣給魔鬼。

多里坤是不是恐怖份子?先看事實。多里坤九六年到了德國慕尼黑,○四年在德國成立「世維」大會;中國指控多里坤是「東突」第三號恐怖份子,要求德國遣返。德國轉而要中國提出證據,甚至還請烏魯木齊公安協助提供,結果一無所獲。○六年,多里坤成為德國公民。多里坤接受媒體訪問時,反詰說:「如果我是恐怖份子,怎會讓我入籍?」多里坤表示他早已取得國際社會的認可。果然,今年八月,他在日內瓦參與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的研討會。江宜樺所說「立即逮捕」,顯然是白賊、是胡扯。

再看中央社記者向「國際刑警組織」的查詢,答案是:「從未通緝」、「僅是代會員國傳播要犯資料,並不代表國際刑警組織的立場」云云;這個「會員國」當然就是中國。從「事實」檢驗中央社「報導」,完全一致。可見把多里坤當「恐怖份子」加以通緝的只是中國而已;從而可以合理懷疑江宜樺口中「透過盟邦查詢」的「盟邦」非中國莫屬。

這是「馬統」的「白賊集團」向中國交代、交心;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金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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