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開羈押庭 扁省話律師猛攻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中央社   
2009-10-08

〔中央社〕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台灣高等法院扁案移審庭時羈押前總統陳水扁裁定,高院晚間重開庭。陳水扁除向審判長致謝外,未多發言,由律師團輪番猛攻一審判決內容。

高院傍晚開庭時,陳水扁面帶微笑走入法庭,審判長鄧振球首先諭知書記官將最高法院撤銷陳水扁羈押的裁定書印給陳水扁的律師鄭文龍、石宜琳及洪貴參,並說明最高法院撤銷裁定的理由後,依例詢問陳水扁對於上訴意旨是否有需要補充之處。

陳水扁首先感謝合議庭先前開庭時表達將重視對他有利證據的部分,並表示在9月24日開庭時,已就上訴意旨花了許多時間說明,因此不再贅述,交由律師分別陳述。

石宜琳就龍潭案表示,當初將龍潭納編為科學園區,權限在行政院,不是總統有人事權就要承受,一審法官不應擴張解釋,而先前龍潭案中的被告與證人,都沒有說曾和陳水扁有直接接觸,一審判決卻以推定方式,認為吳淑珍收賄、陳水扁一定知道,一審嚴重違法。

洪貴參則主攻國務費案,批評一審對於大法官釋字627號解釋避而不談,無視總統機密特權的存在以及陳水扁就國家安全與利益,有拒證權利,判決「像算雜貨店的帳一樣隨便」。

洪貴參並質疑,國務費從歷史沿革至用途,均顯示是總統特別費,但一審卻對國務費與特別費案標準不一,尤其一審「算帳」是根據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的隨身碟,但陳鎮慧未受過專業會計訓練,有漏帳、失帳情形,證據能力有限,一審卻以陳鎮慧的隨身碟定陳水扁的罪,判決離譜。洪貴參越講越激動,還一度嗆到咳嗽。

雖然高院晚間臨時重開移審庭,但法院外很快就聚集數10名挺扁民眾,他們有人揮旗、唱歌,並點蠟燭為扁祈福,後因火勢略大,遭現場維持秩序警方撲滅,數名挺扁民眾一度與警員發生推擠,但未釀大衝突。

Source: 自由時報

Comment: When US talks, Ma list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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