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七五事件 再判六死刑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10-16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針對七月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爆發的「七五事件」,烏市中級人民法院十五日判處第二批涉案的六名被告死刑。連同十二日首批六名維吾爾族被告被判死刑,累計處死人數已增至十二人。

對此,總部位於德國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予以強烈譴責,並引述新疆當地消息來源表示,當局不准被告自主聘請律師辯護,開庭前也只准和律師討論十分鐘。

烏市中級人民法院十五日對三起案件共十四名被告,作出一審宣判,其中三名「罪行極其嚴重」的被告判處死刑,包括一名漢人;還有三人判死刑但獲緩期兩年執行;另有三人被判無期徒刑,其餘五人被判有期徒刑。

被判死刑的唯一一名漢人劉俊波,據稱他因聽信傳言,七月七日夥同另一名漢人向維族人展開報復行動,打死一名維族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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