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路外交再挨巴掌 我兩人權公約被聯國退回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09-11-20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馬政府洋洋自得的「活路外交」,又挨了「一個中國」一記耳光!馬英九總統人權政見中堅稱要落實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立院今年三月底審議通過,五月十四日經馬批准後,透過友邦連署欲將批准書送至聯合國存放,但遭聯合國以一中為由拒絕。

6月15日 即以一中為由回函拒絕

聯合國秘書處在六月十五日回函表示,依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內之唯一合法代表」,因此無立場接受存放我兩公約的批准書。兩公約遭退回案,外交部日前已以查照案送至立院,並排入今日院會報告事項。

民進黨批 馬的外交休兵徹底失敗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昨批評,國民黨吃了中共那麼多年的虧,馬英九到現在卻還看不清中共的本質,以為外交休兵就能讓台灣外交活路大開,搞得台灣在國際裡外不是人;馬的無知,從此次歐胡會聯合聲明中台灣關係法「不見了」,就可得到印證。

這兩項人權公約是在一九六六年就已通過,我國隨即於隔年簽署,但一直未完成批准及存放批准書的手續。一九七一年退出聯合國後,又因多年戒嚴而未處理。直到今年三月底立院通過後,馬才於五月中批准,委託帛琉等四友邦連署送至聯合國秘書處並獲收件。

由於前年、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我通過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後,送件至聯合國存放時,隨即被依上述「一中原則」退回,外交部此次對兩公約未立即被聯合國退件,一度還沾沾自喜,認為是活路外交政策上的一大進展;但六月十五日聯合國回函,同樣依「一中原則」打回票。

外交部在給立法院的查照案文中,強調「鑑於國際政治現實」,我國的兩公約批准書送交聯合國存放「確有困難」,但為彰顯政府保障人權並落實兩公約內涵的決心,將配合兩公約施行法,於二年內完成相關法令的制定、修正或廢止作業,期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

據悉,馬英九將在十二月五日宣布,兩公約施行法訂於十日世界人權日當天生效,並將在二年內讓兩公約精神及規定完全入法,繼續宣示落實兩公約規定的決心。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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