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延押否 高院近日裁定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2-06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深夜召開羈押庭,決定是否延押陳水扁前總統。扁以感性訴求說,他擔心太太等不到他回家,且他的媽媽想兒子哭到眼睛都看不見,希望能回家照顧家人;扁強調,即使判有罪,也不可能逃亡,實在沒有羈押的必要。檢方則強調,羈押扁的原因仍在。合議庭表示,近日將裁定是否延押扁。扁在訊後還押。

羈押庭於昨晚十時三十分召開,扁說,不會挑戰或質疑法院羈押他的原因以及構成要件充足與否,只懇求庭上重新思考:「羈押一年多了,還有羈押的必要性嗎?」他絕不會放棄替自己辯護、或以任何方式影響訴訟進行,並承諾接受任何交換條件代替羈押。

扁說,「法律不外乎人情」,請庭上考慮他的家裡狀況,媽媽已八十幾歲,哭著想兒子,一個眼睛完全看不到了,他想盡孝道卻沒有辦法,太太吳淑珍這幾個月來,每次開庭回家都生病,過年前北院和高院的庭期已完全請假獲准,體重只剩下廿多公斤,比孫子還輕,他擔心,太太在離開人間前等不到先生回家。

扁也說,他身為阿公,最小的孫女三歲,常常問:「阿公在那裡?」「為何不來看我」,他除了感傷,還是感傷。

扁說,身為一個男子漢大丈夫,再苦的日子都能撐過去,庭上不必考慮他的健康,懇求庭上幫他考慮家裡的狀況,他知道庭上已經做了決定,但還是要提出這些不足為外人道的事情,萬一有什麼三長兩短,至少他說出來了。

律師團則認為,在位時自願薪水減半的總統,會是貪污的人嗎?即使合議庭認為扁有罪,未確定前有必要用「關扁、押扁」的手段對待扁嗎?

昨日上午庭訊以秘密庭傳訊前國安局長蔡朝明等兩名證人,說明扁以國務費支應秘密外交等事,下午則傳前總統府專員陳心怡作證至晚間,另一證人陳菊則未出庭。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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