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兼任太上立法院長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莊柏林   
2010-02-13

馬英九自豪是守憲守法的國家領導人,但立法院要不要設立什麼小組或委員會,是國會自主的範圍,也自有憲法與立法院組織法可規範,與總統無關,馬英九公開反對立法院成立兩岸單位,就是不折不扣的干預立法權,逾越憲政分際。

馬英九竟對立法院下指導棋,既要求立法院做這個,又要求做那個,又問兩岸小組的性質與位階,與現有委員會有否衝突,無異下指導棋,何況立法院設立兩岸事務委員會,其法源就是立法院組織法第十條的規定。

立法院如決定不增設兩岸事務委員會,當然也可透過院會決議,成立兩岸小組,馬英九通通反對,無非想立法院干涉其終極統一的大政方針,怕得罪中國,足見其干涉立法權動機的無理。

由此可見,依憲法與立法院組織法,並依國會自主的原則,且依國會慣例,立法院要設什麼單位,都是其職權範圍,這麼簡單的道理,馬英九卻為其一個中國原則及中國的一國兩制、九二共識,而干涉立法權,把事情搞得那麼複雜,其動機,即其執政都怕被國會與人民監督。

國會監督,才能使一心傾中的馬英九不脫軌,因為國會係代表民意,也代表民怨,監督其兩岸大計,也約束其總統權限,這樣,台灣才有救。馬英九干涉代表民意的立法權,大家應該予以譴責。(作者為律師)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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