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用途不受限 日武器出口三原則鬆綁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3-15

〔編譯鄭曉蘭/綜合報導〕在全面禁止武器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則」現行規範下,日本「朝日新聞」十四日報導,防衛省已開始檢討將人道用途軍備視為例外出口的可能性。該省將對日相鳩山由紀夫的私人諮詢機關「新時代的安全保障以及防衛能力懇談會」提案,希望此構想能夠列入年底修訂的新防衛計畫大綱中。

防衛省認為,被視為人道目的用途的軍備,並不符合前首相三木武夫所提出之「供軍隊、直接戰鬥所用」的武器定義,已著手檢討在「限定使用目的」前提下,予以出口的可能性。鳩山政府對此問題的立場,是在遵守「武器出口三原則」之餘,同時致力於制定新規範,讓有別於軍事用途的武器得以出口。

報導指出,舉凡如海上自衛隊用於海上救難行動,或離島急症病患運送的救難飛艇「US2」等,可能因此解禁出口海外。目前已有印尼、菲律賓等國家,向日本洽詢上述軍備出口的可能性。

日本前首相佐藤榮作於一九六七年國會答辯時,訂立武器出口三原則,也就是不對共產國家、聯合國決議禁止出口國,以及具有國際紛爭的當事國出口武器。三原則後經前首相三木武夫於一九七六年擴充後,實際上等同全面禁止出口武器。日本除與美國共同研發飛彈防禦系統外,也持續禁止出口武器以及相關技術。

防衛省唯恐日本受限三原則,無法出售或與他國共同研發軍備,造成日本防衛產業弱化,因而產生強烈危機感。部分人士認為,若能藉由新規範讓部分軍備得以出口,將有助強化防衛產業。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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