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讓利』?『黑幫搶劫』!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中猴   
2010-03-17

看見中國總理溫家寶慢條斯理彷彿天大恩惠般說出『兄弟讓利』,
以及媒體諸多關於ECFA-「哪些受益、哪些受害」的討論...
越看越覺得氣,越氣越覺得想笑,這像什麼?用不客氣的比喻來說,
「那就像是…農場裡的豬在討論今天飼料裡的哪塊肉比較好吃!」

ECFA的核心議題是『關稅』,要討論關稅,就要先討論『稅』的本質
以一個簡化的模型來看-
甲企業投資了一間工廠,幾年下來漸漸覺得勞工薪資、土地租金…節節上漲,
成本無法轉嫁,為了生存,就計劃遷移他處繼續生產。
甲企業找到一個地方,條件是「土地免租金,勞工免薪資,只須供三餐…」,
可是…這個地方沒有聯外道路、沒有水、沒有電。
這不用算!省下來的『租金和薪資』恐怕連鋪條路都不夠,何況用水、供電。

這時,地主乙對甲說:「沒關係,路、水、電這些我負責,你只要負責賺錢」
於是,甲企業遷廠生產,甲工廠生產的過程會排放許多有毒的氣體、廢水,
可是,甲企業並沒有花錢設置這類回收處理設備,而是直接排放,
這些未經處理的有毒廢棄物直接進入了環境,慢慢造成了某些損害,
如:作物欠收、人畜生病。

甲企業很高興的計算著…省下來的(地租+薪資)=『利潤』
「一個廠『賺』這些、兩個廠『賺』這些+這些、三個…」
哇~這麼簡單的算術!此時、此地不賺更待何時、何處呢?
拼了!不只把『賺』來的錢投進去,還借貸更多的資金投入卯起來做!
甲企業發出豪語:「只要『成本夠低』,全世界的訂單都是我們的!」

上述簡化模型裡的
『道路、用水、供電』這些生產基礎設施,可以被稱為『外部成本』,
這類『外部成本』在生產地就被轉化為各種稅負的形式來支付,
全球流通達大量製造的商品,售價的差異範圍不大,
這也代表著,在『正常的情況』下:
『外部成本高』的地區=『土地勞資低』的地區
或者,可以反過來說
『土地勞資低』的地區=『外部成本高』的地區

甲工廠排放的有毒廢棄物所造成損害可被稱為『環境成本』,
『環境成本』也是一種『外部成本』,
『環境成本』不像『硬體設施』那麼直觀、那麼容易計算,
但是,只要是『成本』,早晚都得付(如:水污染、醫療支出)。
(附帶一點:
我一直覺得,『商品流通全球化、製造方法同質化』存在著『總體成本等價作用』,只不過,有些國家為了搶訂單,把某些成本給隱藏起來,顯得很有『競爭力』,
當然,『總體成本等價作用』這種假設,我提不出具體的數學模式和論證,
畢竟,要生產一樣商品真正所需要的成本是很難被一一找出並且計算。
更麻煩的是,『經濟』原始的假設-「以已所長,換彼之長,各取所需」
問題是,絕大多數的人都在做『規格化』的東西時,該怎麼辦?)

大家都看得出來,這個簡化後模型裡的地主乙就是中國,
企業和中國就像甲企業和地主乙在玩的『隱藏成本』把戲,
以低於競爭者的價格把全球訂單全掃進來成為『世界工廠』。
地主中國從哪裡來攤還成本?當然就是『稅』。

幾乎所有的落後國家,為了引入資本、技術來發展經濟,
都會採取各種『獎勵政策』
對內-如:稅負減免、出口退稅
對外-如:固定匯率
保障外來資本不受匯價波動影響,提供各項優惠吸引技術導入,
在此階段,該國政府不從企業抽取太多『稅』(尤其是初期企業的盈利所得),
主要的稅收來源是:1.勞工所得稅2.營業稅(發票稅)

台灣的營業稅率為5%,中國則稱為『增值稅』(稅率17%)
以台灣一般商品簡化後的現況來說明
甲企業從上游購入原料100元/件+發票稅額5元(進項支出)=105元,
經過加工成本(例如:100元/件的薪資)的商品,
甲以200元/單位+發票稅額10元(銷項收入)銷售=210元
不管甲企業在生產這件商品時,加上薪資後是否賠錢銷售
(如:工資150元/件,成本250元/件,卻以200元/件出售)
甲企業須按規定繳交銷售所增加的100元×5%=5元的稅額

如果這項商品最終在台灣國內市場銷售,營業稅最終會轉嫁給消費者(10元),
如果甲企業是將這項商品出口,政府會將甲企業所支付的5%進項稅額退還,
這就是台灣一般商品的『出口退稅』。
台灣政府除了5%營業稅的收入,
還可以從生產這項商品各流程段的勞工薪資上收取薪資所得稅。

假設,丙企業進口了同樣的商品200元/件賣給消費者,
雖然政府同樣可以收入5%的營業稅,卻損失了生產過程的勞工所得稅,
而丙企業進入台灣的『相同』商品,同樣會使用到各項公共建設(外部成本),
所以,政府『應該』要向乙企業徵收『關稅』(進口稅)。
台灣一般項目的關稅稅率為10%,
商品進口銷售,關稅加計營業稅後的稅率成為1.1×1.05=1.155(15.5%)

中國方面,對於『已有生產能力』的半成品原料,一般關稅為15%,
該原料經過各生產流程轉廠加工,則須附加17%增值稅,
實際收取的稅率為1.15×1.17=1.3455(34.55%)
如果該企業將商品外銷出口,中國政府核銷進口原料用量與換算產量,
比對出口銷售量後,會退還這些稅給企業。

這樣的『關稅+增值』稅率,代表著中國極度『鼓勵生產,打壓消費』,
一方面迫使企業為了省略『核銷退稅』煩瑣的流程與時間,
進行大規模的『垂直整合』成為上下一貫的巨型生產企業。
另一方面,許多進口大宗生產原物料的企業為了減低『被預收』的稅額,
將原物料的進口報價『降低』,結果,中國反而拿這『低報價格』
對比出口國國內的報價,向WTO控告該國該項產品『反傾銷』。
這也是許多國家認為中國低估匯率傾銷商品,
中國反而振振有辭反駁說,中國握有『最多被傾銷的證據』,
主要原因就是中國這種『進口高收,出口全退』的稅制。

有些論點認為,『關稅』=商品價格提高,只會阻礙商品的流通,
取消關稅或許會造成該國如同上述的『勞工所得稅損失』,
可是因為價格下跌=商品交易量的增加,
『營業稅』增加,可彌補這方面的損失,
更理想的狀況是,彼此間所擅長生產的商品不同,
更可藉由取消關稅來促進兩國經濟發展。

更有人認為,關稅只會保護一些不具競爭力的產業,
(這類意見特別喜歡舉日本農業為負面案例)
卻會使得某些原本具有競爭力的產業喪失時效。
尤其是,中國與各地區簽訂FTA的同時,
台灣不能再被那些遲早會消失的產業給拖住腳步。

台灣會急於(或被迫)與中國簽訂ECFA,主要起因於
中國與(東協+N)簽訂FTA,
這表示,這兩個區域因為免除關稅-
對於終端消費品(直接影響):商品價格下降=銷售量增加
對於再加工出口歐美(間接影響):因為幾乎各國都採行出口退稅,
所以免除關稅後,減少生產過程被預扣的稅額,降低資金積壓,增加流動。
不管是消費品價格下降或資金成本的降低,
對於中國和東協+N的消費者都覺得商品『變便宜』
以另一種角度來看,這也等同於中國要擴大內需市場,
相對的,如果台灣沒加入,對於這兩塊區域的人民或企業來說,
台灣的消費品或原物料『變貴了』。

一項商品的產出簡化流程如下:
生產基礎原料+資本設備→上游加工段→中游加工段→下游加工段→消費者
生產基礎原料-例如:原油、鐵、晶圓材料、光電設備
上游加工段-例如:台塑六輕、晶圓廠、面板廠
中游加工段-例如:紡織廠、主機板、封裝廠
下游加工段-例如:成衣廠、手機、液晶電視

『生產基礎原料』對於台灣和中國都算是仰賴進口,
『下游加工段』台灣已經所剩不多,中國為主要集中地,
台灣和中國在『上游、中游加工段』高度重疊,
『上游加工段』台灣稍多;『中游加工段』中國較多

舉實際案例來看
台塑六輕(上游)同時供應台灣的A廠與中國的B廠(中游)相同的原料,
A廠與B廠生產相同的半成品供應給中國的C廠與東協某國的D廠(下游),
無ECFA
台塑→中B→中C(不變)
台塑→中B→東D(因FTA增加)
台塑→台A→中C(不變)
台塑→台A→東D(因無FTA減少)

有ECFA
台塑→中B→中C(增加)
台塑→中B(因ECFA增加)→東D(因FTA增加)
台塑→台A→中C(因ECFA增加)
台塑→台A→東D(因無FTA減少)

當然,商品貿易的往來不可能用這麼簡單的模型就可以推定,
主要是分析,因為稅率變動後對各生產流程造成有利或不利的因素,
綜合來看,因為稅率變動後所增加的銷售如何分配
無ECFA
台塑(上游)持平
中B(中游)有利+
台A(中游)不利-

有ECFA
台塑(上游)有利++
中B(中游)有利++
台A(中游)持平

現實更常發生的情況,當中B(中游)的進貨比重越高,對下游的佔有率提升,
台塑(上游)越重視,相對的台A(中游)就沒來越沒有競爭力,
到後來,台A(中游)若不是關廠就是遷往中國成為『中B』,
等到現存大多數的中游無法在台灣繼續經營,台塑(上游)也一定遷移中國。

也就是ECFA簽定後,最可能發生的趨勢是
『短期』-
得利的是台灣少數享盡租稅、資本利息優惠的上游大廠,
和『為數眾多的中國中下游產業』!
現存於台灣的中游產業逐漸關廠、外移。
『長期』-
所有完整的製造業離開台灣,
那些享盡優惠的上游大企業只留下龐大的『外部成本』
給我們這些無工可做的勞工拖子累孫慢慢去還。

ECFA不簽台灣經濟會不會死?我不知道,
ECFA簽了台灣經濟會不會活?我也不知道,
但是,至少我得回句話兒:
「幹!土匪!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習慣的附記:
1.中、港、台為何『房產飆漲』?
經濟數據難看的時候,『房產大漲』結結實實是GDP和稅金的大補丸,
『抑制房價』?死老百姓,賣憨啊XD

2.猴子以此篇向大家問好^^

Source: Taiwan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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