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沒有轉型,如何期待正義?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孫德至   
2007-09-07
 日前,新聞局長謝志偉要求所有司法官應該公開政黨黨籍背景或是退出政黨的發言,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政黨輪替七年有餘,執政黨背負全民對轉型正義的期待,卻直到今日方始見到執政黨擺開架勢正面迎戰過去的威權體系,誠如謝志偉所言:「It's already too late」(實在已經太晚)。


 不令人意外,所有司法體系都同聲反對。司法院長與法務部次長都宣稱,檢察官與法官辦案獨立,不受政治影響,相信司法官沒有藍綠云云。但這樣的宣稱都沒有回應到人民心底最重要的疑惑,那就是:這些司法官們到底有沒有黨籍背景呢?如果有,這些司法官過往是否曾經有著令人難以接受的表現(例如奉命上訴或各種違法違憲判決),而使得我們無法再信任這樣的人擔任司法官呢?


 這幾年有個奇怪的現象,許多名嘴政客認為,談媒體改革就變成了政府箝制媒體,談司法改革就成了政治力干預司法。執政黨似乎也受到這種言論的影響,對這幾個公領域一直顯得畏首畏尾,只見討好不見改革。但問題的重點根本不在於「政治力干預」這種粗糙的說法,因為所有的政治改革當然都是以政治力矯正過往的錯誤。重點在於政治力所推動的改革方向是否正確,有無足夠的理論、社會基礎加以支撐,以達到可長可久的改革目標。


 對司法與行政系統進行改革,追求轉型國家的司法與行政正義,台灣不是第一個遭遇此等挑戰的國家。在中歐與東歐許多國家,從極權政體解放出來以後,這些國家都對過去極權政體統治做出了徹底的反省與劃清界限的表示。那些與前制度有所前連的人士,受到剝奪政治資格(在公領域任職)的懲罰。統一後的德國、捷克、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等國都制訂法律,禁止前共黨公職人員在新的公共領域中任職。匈牙利雖然採取較為溫和的手段,但也公佈了共產黨相關人士的名單。


 在捷克斯洛伐克的淨化法中,整肅任何與國家安全機構有關連的人。牽涉範圍很廣,包括在政府部門、軍隊、議會、法院、國有商業機構、國有企業、學術界、以及媒體界擔任職務之人。德國統一後,統一條約要求設立審核系統,任何曾經在共產黨組織中任職的人士(包括國家安全特務和秘密警察),都不能在公務部門中任職。統一條約否定這些極權共犯擔任公職的理由主要有二:「過去的行為無法被接受」、「專業上無法勝任」。


 捷克斯洛伐克憲法法庭聲援淨化法案的合憲性,把淨化法案比擬為民主制度中的安全調查:「允許鎮壓人權、自由的人擔任公職...意味者將造成民主發展的嚴重不穩定,以及對公民安全的威脅。這是不負責任的冒險行為」、「每一個國家,特別是那些歷經極權統治四十餘年,基本權利和自由遭受踐踏的國家,有權為了建立民主制度,採取立法措施,以防止極權制度的捲土重來,或是國家再度陷入極權統治」。德國1991年「特務檔案法」的通過,使人們得以一窺前秘密警察檔案。這樣的法案進一步導致了東德各層次工務部門的大規模整肅。大批的政府官員、法官、學校教師和大學教授,都被解除職務。


 這些轉型國家的整肅措施都是「前瞻性」的,不是炒作過往悲情也不是挑動族群仇恨。相反地,這些與過往極權政治劃清界限的行為,是為了確保未來民主深化的長久發展。東德前總理德梅季耶與台灣分享轉型經驗時也指出,東德轉型過程中,有超過一半以上的東德法官與檢察官遭到革職淘汰。這麼做的最重要理由,就是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相較於其他轉型國家對正義的追求,目前對司法官公佈自己的黨籍背景或是退出政黨的呼籲,不過是最起碼最卑微的要求罷了。但可惜遲到總統家庭涉入司法調查後,執政黨才驚覺「司法轉型正義」的重要性,其正當性與動機都易遭受質疑,推動力量自然也大打折扣。這樣的經驗應成為執政黨的一個教訓:轉型正義的追求應該更主動、積極與全面;鄉愿無法換取掌聲與同情,改革才可讓台灣的民主長久安定。(孫德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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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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