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押562天 扁:打死我 也不會逃亡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6-12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鄭淑婷/台北報導〕被羈押五百六十二天的前總統陳水扁,昨在高等法院召開的延押庭中,強調自己無罪,他說:「我不是黑道,打死我,我也不會逃亡,要為清白辯護到底」,希望合議庭勿讓他在不到兩坪的舍房為官司奮戰,他承諾若被釋放,一週內會要求陳致中簽署相關文件,將瑞士查扣另筆五.七億元款項全匯回台灣。

盼獲釋為清白奮戰

延押庭開始,律師團指出,扁家在瑞士被查扣的兩千一百萬美元,至今已匯回一千四百五十二萬九千多美元,折合新台幣四億六千六百多萬,約七成款項,已盡最大努力配合,其餘款項也會陸續匯回,另外被查扣的五.七億元並非本案審理範圍,重點是,該筆款項也遭瑞士檢方查扣,絕無特偵組指控「可逃亡至海外享優渥生活」,加上扁已被境管,已無羈押扁必要。

特偵組則認為,一、二審歷次羈押庭中,都認定扁有逃亡之虞,加上二審已判扁廿年重刑,顯示扁犯嫌重大,為確保將來執行需要,仍有羈押必要。其中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說,重大要犯崔湧重保後都會逃亡,扁判廿年,確有逃亡之虞。

接著扁站起來論述三十五分鐘,他先對合議庭將他從一審無期徒刑改判為廿年,表示要向合議庭「致上由衷感謝之意」,稱讚合議庭三法官認真、謙抑,對特偵組起訴及一審判決,未不分青紅皂白照單全收;他希望合議庭改判後,也能讓他恢復自由,名譽是他的第一生命,他絕不會逃亡,會為自己清白辯護到底。

扁並動之以情,認為合議庭應考量訴訟「武器對等」,他說,關在看守所一.八六坪舍房,如何為自己清白辯護?扁也批評檢察官指此案是「指標性案件」,又說應法律要件考量其延押與否,完全是前後矛盾。

陳水扁昨裁定還押台北看守所後,透過扁辦秘書江志銘轉述,如果他的羈押有助於民進黨內部更加凝聚、團結,全力衝刺年底五都選舉,願意繼續忍耐。

台北看守所表示,扁回到看守所後,作息正常,因下雨沒有放風,下午都在舍房看電視、書狀,晚餐吃由親友送來的會客菜。

在羈押的日子裡,扁的編號是二一八五, 關在孝一舍獨居房,生活大小事全在一.八六坪房內解決,每天早晚點名,不過,扁習慣留西裝頭、上髮蠟,而看守所雜役只能處理光頭與平頭,若外找理髮師幫扁剪髮,又怕引發爭議,因而扁的頭髮一度長及肩膀,後來才由具理髮技能的收容人幫忙修剪。

扁羈押期間也背上一筆違規紀錄,就是去年扁一度絕食抗議,而絕食在看守所被列為違規行為。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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