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説】台灣人民建國宣言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張安廸  譯者/西歐米   
2010-07-13

三月時我曾經於第.315AC通信上寫,將計畫在刊登台灣人宣言的新聞廣告,經過四個月後,終於在710日於紐約時報上刊登了「台灣人民建國宣言」。

這是台灣人向全世界發表期望獨立建國的意願,並尋求各國支持的廣告。二次大戰結束後,已經過了六十五年,台灣人才能首度表明希望建國的意志,所以是一個值得紀念的宣言。在美國全國的星巴克都可以買到紐約時報,所以建議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買來收藏。

推出這項具歷史性意義的宣言,經過了許多迂迴曲折。即使同樣是台灣人,有些人對發表此一建國宣言的目的,或是內容文字上提出許多異議,也有些人不了解這個宣言的意義等,所以從開始計畫到可以刊登的時間,總共花費了半年以上。以下我將會寫出其經過,也代表台灣人對如何建國上,其思考模式是如何地混亂,要團結力量為建國盡力,又是如何困難。

為何要刊登建國宣言?

從二次大戰結束至今,也有不少人發表了「獨立宣言」,但是這些人所發表的宣言,是向台灣人呼籲,要求獨立的宣言,至今台灣人民從未向全世界公開發表想要建國的意願。而且很多外國人包括John Tkasik等,許多數外國政治家、評論家都曾經很疑惑地問:「為什麼台灣人自己不提出建國宣言呢?」但是卻少有台灣人注意到外國評論家等的疑問。

雖然台灣國內有不少人向人民提出呼籲,聲稱我們應該要獨立,也有權利獨立,
但是卻無人向全世界公開表明:「我們要建國」的意願。所以,世界各國有意要支援台灣的人說:「台灣人到底想要怎麼做,如果不明說的話,我們根本無法提供援助。」我自己也是注意到這個事實之後,才開始計畫在國際媒體上刊登自主建國的宣言。但是仍然遭遇到如後面所述,夥伴們之間的意見一直無法統合,各有各的意見,出現一堆異議的情況。

最重要的是要大力倡言:「我們不是要獨立,是要建國。」獨立是從中華民國獨立出來。但根據舊金山合約,台灣的地位未定,台灣人民已失去了國籍。所以,台灣人並不是要從中華民國獨立,而是要建國。這個觀點是很重要的,而且因為台灣人不了解其不同,故一直無法團結。

建國宣言全文

1945
年日本向聯合國軍隊無條件投降。19519月日本和米國等合計48個國家簽訂舊金山合約。1952428日舊金山合約正式生效,臺灣及澎湖群島成為不確定的領土,同時臺灣人民也成為無國籍的人。臺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應屬於當時的六百萬臺灣人民及其子孫所有。

臺灣人並非當年蔣介石從中國大陸帶來的中國人。中國人雖然長年住在臺灣,但從未認同臺灣為一個國家。中華民國是蔣介石從中國帶來臺灣的逃亡政府集團,而且也被國際上多數國家認定為已經滅亡的國家。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向國際間聲明,臺灣和澎湖群島是中國的領土,但這並非事實,也無國際法上的根據。台灣人民絶對不承認中國這項聲明。

臺灣人民向全世界宣佈,臺灣人民將以強烈的意志,建設稱為「臺灣」的獨立國家,並與國際間建立平等互惠的國際関係。臺灣為臺灣人民所共有的土地。我們將行使天賦的自決權,建設臺灣人的民主國家。我們希望獲得世界各國及熱愛民主自由的人們承認,以及熱烈的支持。

台灣人的的定義

在簽訂舊金山合約(SFPT)時,台灣失去了國際地位,人民成為無國籍之人。所以,當時的600萬台灣人民與其子孫擁有建國的權利。

要把文章寫得は簡單明瞭,非常不容易。建國宣言必須是能夠表達誰(who)、為什麼(why)、要做什麼(what)的目的宣言。只需要簡單地陳述目的即可,無須詳述歷史意義或地理環境,及中國人的影響等。
我們也並不是要製作教科書,也並不是要教育外國人。只要表達台灣人無國籍,因而有建國的權利,及意志即可。宣言只要單純地寫這幾個字,任何人讀了都能夠理解,而且願意贊同即可。

但是有許多台灣人主張,住在台灣的中國人也有加入建國行列的權利。現在住在台灣的中國人,幾乎全數支持中華民國,反對台灣建國。
主張要讓極少數贊同台灣建國的中國人加入的人,就是一些受到中華民國的心理上的影響的台灣人。受到中國人影響的人對我們在建國宣言當中所寫的:「600萬無國籍台灣人(people of Taiwan who lost their nationality)」提出異議,而主張要寫成:「2400萬台灣居民(people living on Taiwan)」,應該要把所有住在台灣的人全部納入。

很多台灣人只會在家裡耍威風。而只要有一兩個外省人贊成獨立建國,就歡天喜地地主張要把外省人納入。明明當我們主張:「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時候,,這些人都舉雙手贊成的,但一旦我們要排除中國人時,就會因為害怕「中國人報復」,所以就主張要把住在台灣的中國人也全納入建國宣言裡。

中國人的影響

所謂獨立,是被統治者抵抗統治者的暴政而獨立,而所謂建國,則是自由的人民有自己的決心,要開創自己的國家。明白兩者的區分是很重要的。

當我們說,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中華民國是個流亡政權時,台灣人都贊成。但是當我們要簡單地描述,台灣人是什麼人時,許多人就主張必須要把228大屠殺事件與白色恐怖寫入。這樣一來,就不算是台灣人要自力建國,而是要從中華民國獨立。在許多優秀的人材遭到中國人屠殺、迫害這麼多年來,總算醒過來,而發展出要求「從中華民國獨立」的理論。這麼一來,當然中華民國或中國就會使用暴力或行使武力干渉。台灣人仍然無法從中國恐怖症中站起來。

建國並不是要從中華民國獨立。開創自己的國家是天賦的人權,我們是要行使這項權利,而且行使此項權利與中華民國或中國無關。但因為台灣人的國家意識混亂,所以才會對上述的建國宣言發出異議。

在台灣建國宣言裡加入中國人,等於是「在一鍋粥裡混入老鼠屎」。我光是與台灣人同伴們爭論,台灣人的定義是:「台灣人和住在台灣的人」,就花費了好幾個月的時間,爭論兩者的不同,最後我達成一個結論,認定藉由他人的協助根本就是在浪費時間,只能夠靠自己的力量。就像我以前寫的,自己人爭吵成一團,根本就吵不出個結果。

國家認同的混亂與中華民國體制

阻礙台灣建國的主要就是在台灣人對國家認同的混亂。有一群人主張台灣有民主制度,可藉由選舉取得政權,就能夠達成正名制憲的目的。所以他們組成了民進黨或台聯黨等的「中華民國的政黨」,支持中華民國體制,但是又反對中華民國。他們也宣傳只要在中華民國的制度下,藉由選舉取得政權:就能夠「透過正名制憲,讓台灣獨立」。所以民進黨或台聯黨等,陷入中華民國的政黨迷思裡,這些人不再參與自主建國的活動,而且也欺騙民衆,不讓他們參與建國活動。

另外有團體則在推動: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但只要聯合國承認台灣的國名,就可以加入聯合國,但是,台灣用中華民國的名義,就無法加入聯合國。所以積極推動入聯活動的團體,也成為台灣建國的阻礙。

在台灣有許多團體自稱在進行體制外運動,熱心地推動獨立建國運動。他們也不算是從體制外,完全抺殺中華民國,來期望推動建國。公投護台灣聯盟算是不抵抗運動主義者,他們對台灣現在的政府會進行抗議,或推動靜坐活動,但是公民投票也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所以,他們終究還是不脫主張:「從中華民國獨立」的團體。

「人民作主」運動在台灣各地行脚,希望喚起台灣人的獨立意識,但同樣地,他們也只是主張:「由中華民國的人民主導國家政事」,而無法脫離中華民國的體制束縛。

抗議或示威活動也是一樣,為了向中華民國政府抗議,舉行示威活動的人,還需要向中華民國政府申請許可,寫明要示威的路線、日期等,獲得許可後,才能上街抗議這簡直像是在舉辦幼稚園遠足吧。

台灣人似乎認為透過和平的抗議,就能夠推翻這個政權。要推翻政權的話,即使是用和平的手段,也和用暴力手段相同,都是革命。但是國民黨只要恐嚇說,要革命就要流血,這些台灣人就安靜下來,不敢再有任何行動。但請問,究竟是誰在行使暴力,而讓革命變成流血事件的?不就是中國人嗎?

一個獨裁政府不可能單單地因為人民的示威活動,就乖乖地交出政權。我們應該要思考出更有效的方法,必須要認真地研究如何推翻中華民國的方法。方法當然有很多種,但是我們也了解現在的方法是不可行的。

資金的問題

要刊登建國宣言,需要人來署名,也需要資金。有些人主張一定需要個人的署名才行。但是要推動個人的聯署運動也很難,我們很明白,在台灣要推動公民聯署運動,都需要花費半年以上的時間。在台灣公然推動建國聯署運動的話,國民黨就會無所不用其極地進行妨害工作,甚至於用暴力脅迫人民不得參與聯署。故與其推動個人聯署,不如利用團體的名義進行聯署,也可以減少紙張,又可快速推動。

當我回到台灣訪問各個民間團體,向他們說明要刊登建國宣言的意思,獲得各個團體代表的同意後,還需要取得各該團體的理事會同意,才能開始進行團體聯署。光是這樣,也是花費掉不少時間,和各種手續。即便是如此,在正式發表之前,還是有人控訴說,我在未取得各個團體的同意與聯署的情況下,擅自把他們的名字列入名單。

資金募款更是奇難無比。我真的要從內心感謝有些親友,一聽到我要展開募款活動,就問也不問地,立即捐錢出來。但即使是能夠獲得某些個人的捐款,但其餘的資金募集還是相當艱難,一直到最後一刻,資金還是一直無法募齊。而有些人不知道我們募款不易,居然還擅自主張,除了紐約時報外,也應該要刊登在台灣的各大報及各國各地的報紙。若是可以募得足夠的資金,當然都可以做,但是說話的人也不捐出錢來,到底能夠做到什麼呢?

我是一個小小的留美政論家,沒有任何職位,也得不到任何個人私利或好處。同時我也不是為了要成名,而來推動建國宣言,我只是為了台灣的未來而做的。有某個名人甚至告訴我說,如果沒有把他列為發起人,就不算是他的成績,因此他不參加。也有某個團體說:「刊登個小小的廣告,沒有價値」所以回絕我的請求。這些人都不了解,這是一件具有歷史性的、畫時代意義的工作,有些人則只是把這項建國活動當做讓自己成名的政治運動。實在是極度地自我,而且令人失望。

建國宣言的歷史性意義

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沒有權利對台灣人建國說三道四。這是有史以來,台灣人首度向全世界發表要建國的意志,只要我們發出這項宣言,世界各國就會支持及支援我們。
建國宣言是我們向中華民國或是中國駁斥他們擅自宣稱,擁有台灣的主張之第一歩,其歷史性的意義極大。

我們主張要在台灣建國,而不是主張要台灣獨立,如果台灣人能夠理解我們的主張時,台灣人的國家認同就會變得很明確,而各個民間團體的意見也能一致,大家就可以團結一致,從自己是中國人的心理上的壓力解脫。

在台灣,為了表明反對ECFA,而動員15萬人,花費了不知道幾億資金,結果只舉行了一天的遊行,它的效果也只維持一天就結束了。

我堅信,只用很少的資金在紐約時報刊登一篇宣言,它的效用是永久的,而且它用來鼓舞台灣人的自我認同,對國家認同的效果,遠比15萬人上街示威遊行的效果要大,而且是永久持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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