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一定要Independent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吳海瑞   
2010-07-22

馬總統的廉政署能否強化肅貪實效,法界及輿論界保留、反對居多。從管理的角度切入,更是不堪檢驗。

此一重大決策的導火線是四名司法官貪污,若無此,馬大概還在繼續唱旺ECFA的利多,不會談司法的種種;而決策形成的時間只有兩天。換言之,這個決策方程式是四名司法官貪污+兩天=廉政署。夠荒唐吧!

這全是因為馬總統分不清狀況是「個案問題」還是「系統失效」。如果是前者,效率要快,快刀斬亂麻,但答案不是廉政署,而是鄭重下令把在逃的關鍵要犯抓回來。如果是後者,那是重大工程,需要集眾專業的智慧,並進行內外部溝通,謀定而後動,絕不是兩、三天就成形。

企業界有所謂標竿學習,既然香港廉政公署(ICAC)是對象,那它成功的關鍵就不能不吸收。ICAC的英文全名是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直譯就是反貪污獨立委員會,獨立(Independent)擺在最前面。後來比照設立的韓國國家清廉委員會,也是直接向總統負責。馬的設計是隸屬法務部的三級單位。

斬斷執法人員的人脈網也是成功的關鍵,所以ICAC的成員非來自公務員體系。但馬版廉政署的成員是既有執法者湊集而成,人情壓力及包袱帶著走,甚至可能因此放大,整個體制的絆腳石更多,如何有效運作?

企業內如果某一機能績效不彰,當責者沒有能力解決時,通常就會在編制上動手腳,例如從舊單位抽調人手成立一新部門,職責是舊單位本該負責的,新舊部門同屬一個主管也無所謂,重點是新部門單位的名稱要很好聽,很振奮人,很有想像空間。

馬總統是不是在玩企業界的遊戲?就讓全民來檢驗吧。 (作者為企業經營人員)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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