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高弊案 北市3官員送辦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9-05

昭淩一併移送北檢

〔記者林恕暉、陳璟民、林慶川/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公布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調查結果,發現一百七十六項採購單價有問題,招標時僅以前次三家投標廠商平均值計算調整單價,但未公布相關明細,另外標案有急於催辦等多項疑點無法釐清,將前新工處長黃錫薰、前總工程司章立言、前科長陳智盛等三人以及昭淩公司等廠商移送北檢偵辦。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王文德指出,收到市府移送的卷證後會立即進行調查。據指出,北檢已指派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淑雲偵辦花博相關舉發案。依分案規則,市府將昭淩及新工處官員移送法辦,也將由陳淑雲調查是否涉及不法。

176項採購單價有問題

被移送的章立言回應表示,他不清楚黃錫薰給陳智盛什麼樣的指示,他也未對昭淩做任何指示,市府移送檢調是對的,希望能還他清白;陳智盛受訪時則表示,之前六次招標都流標,第七次招標之前,他想出將工程預算採比例方式,拉高到前次投標的最低報價,即十九.五億元的水準,扣除中山二橋拆除的五.六億元,就是新生高的十三.九億元。黃錫薰昨天手機未通,記者試撥其住家電話,黃的小姨子回應:「姊夫及姊姊不在家。」

對於市長郝龍斌、政風處所謂「承辦科長等有急於催辦之情形」、「恐有隱情」,以及昭淩公司指稱,市府有政策考量,該公司依市府指示辦理調價等;陳智盛回應:「我現在說有或沒有上級指示,都不好。」但他坦言,當時的承辦人及股長認為比例法並不妥當,向他表達不便配合簽章呈文,而「公文只有科長核章,程序上是OK的」、「是我蓋章,就我負責」,全案移送檢調,相信司法能還他清白。

標案有否催辦各說各話

郝龍斌昨召開記者會,說明有關新生高案調查情形。他坦承,包括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與中山二橋工程第六次招標廠商最低報價金額遠高於預算金額、昭淩公司的說法與當時新工處人員說法不符等疑點仍未釐清。

郝龍斌說,新工處人員也無法針對單價編列細節清楚交代,昭淩又拒絕市府派員訪談,受限於行政調查權限,無法釐清真相,尤其「承辦科長等有急於催辦之情形」,但相關人員無法提出詳細說明。

調查報告顯示,有問題的單價項目遍及植栽綠化、道路、橋樑、排水、交通、照明、景觀工程與勞工安全管理費,多達一百七十六項,昭淩公司卻未排除不合理之處。

政風官員指出,以新生高案的「景石吊運」單價為例,工信報價兩千元,長鴻報價兩萬零一百元,皇昌報價六十八萬元,最高價為最低價的三百四十倍,最後竟是將三個平均值二十三萬四千多元做為採購單價,相當離譜。

輕忽稽核警告 郝:再檢討

郝龍斌指出,市府竭盡所能查訪新工處、工務局人員,共約談十四名人員,因為上述疑點無法釐清,因此將全案移送北檢偵辦。

對於稽核小組曾提出警告卻未被採納,郝龍斌表示,他「痛定思痛」,重新檢討內部管控機制,原有做法是主辦單位說明後,由工務局稽核科長結案,但此舉無法確切防弊。他決定將採購稽核小組由工務局提高到府級,所有稽核小組發現缺失,都由他主持的廉政肅貪委員會審查,未來也將增加會計師、律師、採購專家擔任府外委員,檢視各項採購法規。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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