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催收文件 逼扁3天回覆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9-08

扁辦:需待阿扁指示

〔記者李欣芳、彭顯鈞/台北報導〕陳水扁前總統卸任後,從總統府攜出二十多箱機密與非機密檔案與文件,總統府在八月三十一日行文陳水扁辦公室,要求配合總統府歸檔或列入移交,並限期扁辦三日內回覆。但扁辦認為茲事體大,三日內無法回覆,應待阿扁解除羈押後,再決定如何處理,扁辦私下抱怨總統府的動作不夠友善。

總統府:檔案涉機密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則表示,陳前總統方面日前告知,該辦公室從總統府攜出封存文件檔案約廿箱,總統府接獲通知後,曾聯繫並請該辦公室將屬於總統府的公文書返還,但該辦公室表示須待陳前總統被釋放後才能處理;羅表示,由於事涉國家文件檔案保全問題,總統府已邀請法律專家開會商討,將依法處理。

不過,總統府發文的動作引發爭論。扁辦主任陳淞山表示,立法院才通過修正卸任總統的禮遇,阿扁的禮遇金遭停止後,總統府又行文扁辦,這項動作確實不太尋常;像這種事情,公文裡通常不會要求限期回覆,且這麼重要而複雜的事情,所需處理時間一定會超過三天。

總統府由秘書長廖了以發函給扁辦指稱,有關陳前總統於卸任時攜帶總統府內的相關文件、檔案,這些資料中有屬於總統府的文件、檔案,依規定應於辦畢後歸檔,或於交接時列入移交,總統府依法也有收回管理的權責,因此有待扁辦積極配合辦理。

陳淞山指出,去年十一月特偵組到扁辦,搜索阿扁從總統府所攜出的二十多箱機密等檔案與文件,帶走了少數文件;今年六月間扁辦要搬家時,對於這些機密檔案如何處理很傷腦筋,為求慎重,扁辦分別行文給特偵組與總統府。

陳淞山說,七月八日特偵組回函指不涉機密者,沒有諭知保管的問題,特偵組傾向認為這些資料不涉及洩密問題。

他表示,這些檔案文件,有些是與外國駐外使館的往返公文或傳真,部分屬於機密資料,但是有些不是機密,可能屬於部長人事等政務資料;這二十多箱資料,他到現在都不敢打開來。

陳淞山說,有些資料未來陳水扁有可能做為撰寫回憶錄等用途,但無論如何,這件事必須慎重處理,應由扁親自做決定,扁辦因此無法在三日內回覆總統府。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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