箝制人民作主 公審會淪為政治附庸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9-13

記者黃維助/特稿

依公投法所設立的「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成立兩屆以來,不僅未能進一步落實主權在民,反而動輒捲入政治風暴,公審會的公信力屢遭政治力凌駕,致使公投機能破毀。

大法官會議第六四五號解釋文,直指公審會是在行政程序上執行特定職務的組織,具有協助人民正當行使創制複決權之功能。偏偏理應扮演公投提案審核中立角色的公審會,卻淪為藍綠激烈角力的政治場域。

檢視這兩屆公審會的運作「成果」,在政治力介入公審會運作的糾葛亂象中,首屆公審會有七名委員不惜請辭明志,以示抗議;而第二屆公審會日前也有部分委員對無力扭轉公審會遭政治力侵擾而萌生辭意。造成公審會公信力淪喪的罪魁禍首,則是躲藏在背後,暗地下指導棋的政治黑手。

以這一年來在野陣營三度推動的ECFA公投案為例,公審會每次只需十來票,就可駁回十萬人連署的公投案,隨即引發實質政治審查取代形式專業審查的批評。

再與其他民主國家相較,對於公投提案的過濾審核機制,主要民主國家著重的是被交付公投的法案內容是否違憲或違法,如義大利、美國等所採用的司法審查機制,鮮少像台灣在公投提案「程序審查」關卡就引發連串爭議。

為導正公審會衍生的「亂象」,民進黨執政時,曾在二○○八年二月將刪除公審會的公投法修正草案送本屆立院審議,但馬政府上台後,主動將此案自立院撤回,好不容易,立院審議今年度總預算時,決議建請政院提出廢公審會的修法提案,但馬政府硬是置之不理,已逾半年時間,還在部會規劃檢討修法作業階段,牛步化地處理公投修法事宜,心態殊為可議。

當公審會箝制人民公投權的爭議頻生,馬政府又一味護航公審會,結果就是催生一波波廢除公審會的民意浪潮,誰也擋不了,若馬政府持續違逆民意,終將被民意洪流所淹沒。

Source: 自由時報


 Facebook! Plurk! LINE s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