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金控合併 非我職權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9-16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案,繼前天前第一夫人吳淑珍部分辯論終結後,昨提訊前總統陳水扁辯論,扁表示,金控合併是財政部職權,但檢察官無限上綱,硬說是總統職權,指他利用職權收賄洗錢,是「拗很大」,而且違憲,台北地院今、明兩天均將提訊扁辯論。

檢方起訴扁珍在二次金改案中,向元大金控收賄兩億元、向國泰金控收賄四億元,珍表示,這全是政治獻金,扁則主張,相關的企業給款,都是用於選舉支出,不是賄款。

陳水扁說,妻子或幕僚做了什麼,他不知道,不能因為當總統,就認定他什麼都知道,像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利用休假日至南韓濟州島賭博,他就不知道。

扁表示,依據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金融機構的合併,並非總統職權,但檢察官無視我國是雙首長制的憲政體制,將總統權力無限延伸,等同於認為我國是總統制,為陷他於罪,將總統解釋為「超級大總統」,起訴已有違憲爭議。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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