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回扣/每件工程都貪 員林鎮長求刑30年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9-17

收回扣制式化 不給就刁難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國民黨籍彰化縣員林鎮長吳宗憲強迫索討工程回扣,昨日遭台中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並具體求處三十年徒刑。檢方在起訴書中強調,從未看過如此醜陋貪污行為,每件公共工程都要吃,不給就刁難,沒拿到回扣就不罷休,還將收回扣制式化,定出回扣標準,設計、規劃、監造案回扣竟可高達決標總金額二十%至三十五%。吳透過白手套蕭允泰、郭芳賓兩人雙管齊下,兩年間收回扣一千五百餘萬元,十四家廠商送賄款、近百件工程被染指。

全案共有八名公務員及十名廠商負責人被起訴,除吳宗憲外,清潔隊員蕭允泰、建設課員鄭振三也分別被求處二十年與十三年的重刑。

內定廠商投標 事先談回扣

起訴書指出,吳宗憲自九十六至九十八年間,涉嫌利用鎮長職權向承包公共工程廠商索回扣,上任就安排公所人員蕭允泰擔任白手套,九十七年初認為蕭允泰可能引起注意,又引介友人郭芳賓也充當白手套。

吳宗憲與主秘唐國傑及鎮公所人員蕭允泰、薛文鈞、梁智傑、沈俊吉、鄭振三、陳吉龍等公務員,經辦鎮公所發包中小型工程,內定收回扣標準,如設計、規劃、監造案是決標總金額二十%至三十五%;施作土木工程為決標總金額三%至五%;開口契約為總金額八%;其餘採購案協議決定回扣款。

2年收1500萬 污了近百工程

起訴書揭露,一有工程預算,吳宗憲即交代承辦人員找配合廠商來投標,事先談妥回扣,如意外遭他人得標,吳宗憲便指示唐國傑及承辦人員,在驗收及請款時給予刁難,再向廠商勒索回扣款,沒拿到不罷手。由於工程很多,唐國傑還造冊,註記是否已收到回扣,以便日後與吳宗憲對帳,也防吳誣賴他污錢。而鎮公所發包中心人員陳吉龍則負責「顧標」,盡量不讓不熟的廠商得標。

檢方也指出,廠商有時直接將回扣款交薛文鈞、梁智傑、沈俊吉、鄭振三等人,唐國傑則向吳宗憲回報,吳宗憲會指示要交給蕭允泰或郭芳賓,再由蕭、郭私下交給吳。

檢方表示,吳宗憲集團幾乎每件工程都染指,工程款數十萬的案子,回扣可能才三、五萬元,沒拿到也一再催促,將回扣制式化。總計約兩年期間有十四家廠商或個人被索賄,或拿回扣款給吳宗憲集團,不法所得超過一千五百萬元。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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