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瞞天過海」?/中國血清試劑原料 趁立院休會期開放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9-22

〔記者顏若瑾、高嘉和、王昶閔/台北報導〕經濟部在三月初公告開放中國血清與血漿來台,引發高度爭議,本月又公告開放「血清標準品」與「疾病之抗原或抗體」進口,兩岸協議監督聯盟等團體昨天質疑,經濟部趁立法院休會期間「瞞天過海」,逕行公告新增中國製血清原料進口,要求政府在實地查驗前,禁止開放中國產製的血清與血漿進口。

國貿局︰符立院決議

國貿局則澄清強調,這不算是新案,申請開放是同一家廠商,只是項目增加兩項,絕對符合先前立院環委會的決議,且這些都是測試試劑,絕不會用於人體,兩督盟是多慮了。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也表示,未來衛生署將針對業者進口的體外試劑用血液製品嚴格把關,屆時也會遵照立法院決議,到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絕不會規避立法院監督。

中國是愛滋病、肝炎、瘧疾的高風險地區,中國輸血站侵犯人權與衛生感染事件也時有所聞,經濟部在今年三月四日公告開放進口中國血清、血漿來台,後經立委提案要求,若有廠商進口中國血清或血漿來台,衛生署需至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經濟部九月十四日再次公告開放中國產製「3002.10.90.00-1 EX 血清標準品(體外診斷試劑原料)」與「3002.10.90.00-1 EX 疾病之抗原或抗體(體外診斷試劑原料)」,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昨天提出嚴正抗議。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說,涉及國人健康安全與人權問題,經濟部應公布目前已有廠商申請進口,廠商名稱、數量與去向的相關資訊,且包含已進口,及將來開放進口的「血清標準品」,其成分是否包含人類血液,或是限於人類以外的動物血液?若是前者,是否要向立法院做專案報告?若是後者,按照CCC貨品分類號列第三○○二章,該章包括「人類血液」,經濟部應修正貨名,加列「不含人類血液成分」,並進行逐批查驗,避免不肖廠商利用此漏洞進口來自中國的人類血液。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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