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案 杜麗萍︰檢逼咬扁知情 檢駁斥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9-25

〔記者劉志原、林俊宏/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再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被告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強調,特偵組傳訊她時,檢察官要她不能說元大給扁家的兩億是政治獻金,並要她說扁知情,否則就將她羈押。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則強調,這絕不是事實。

對此,特偵組昨晚十時發出聲明稿澄清,表示經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下午分案,檢方隨即指派檢察官張進豐調查,經檢方傳訊當時在場陪同杜麗萍的辯護人談虎,律師證稱,並無印象有杜麗萍所說的情形,檢方為求謹慎,還向當時負責製作筆錄的書記官查證,加上後來比對偵訊杜女的筆錄,亦查無杜麗萍所說的情事。

檢察官指控杜麗萍曾為元大馬家送兩億到扁家,後來再替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從國泰世華保管室,搬七.四億現金到元大馬家的「元大花園廣場」豪宅存放,並由馬家協助匯往海外洗錢。

杜麗萍說,她沒有洗錢,檢方當庭質疑,若不知錢的來源,為何要自殺,且在搬錢時還變裝戴假髮,杜麗萍當庭激動回嗆「我哪有畏罪自殺」。

杜麗萍說,她被帶到特偵組應訊時,檢察官竟要她供出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行賄扁家兩億,還要她咬阿扁,她語帶哽咽說,自己是單純生意人,是因擔心小孩、壓力讓她受不了,並不是畏罪自殺,且頭髮始終都是現在的長度,檢察官指她變裝,杜麗萍說「這和白色恐怖沒兩樣」。

特偵組蒞庭檢察官越方如則當庭提醒杜麗萍說,「不要再講了,有媒體在」,庭訊後,越方如解釋,因杜麗萍說的不是事實,若被媒體寫出去,杜麗萍可能會被追究「侮辱公署罪」,她才好意提醒。

越方如強調,檢察官不可能要杜麗萍去咬誰,也不可能要她說元大送給扁家的兩億不是政治獻金,否則羈押的話,因杜麗萍被聲請羈押時,檢察官都還不知道她曾送兩億給扁家,只知她曾去國泰世華保管室協助搬錢,怎可能要她說兩億不是政治獻金。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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