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研習、真工作」/中國勞工變相登台 馬承諾跳票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Administrator   
2010-10-07

〔記者洪素卿、陳慧萍、陳梅英/台北報導〕洋華光電遭週刊踢爆以商務研習名義申請中國子公司勞工來台受訓,卻讓陸勞每天上線工作十二小時,形同「假研習、真工作」。勞團痛批,政府默許中國勞工假借受訓名義來台工作,不開放中國勞工的承諾已經跳票,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應該下台負責。

民進黨立委翁金珠昨出示照片指出,馬總統選前曾在全國勞工後援會宣示,堅決反對開放中國勞工,並當眾在標語上簽名,如今馬英九的承諾再度跳票,應該向全國勞工道歉,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也應給人民交代。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指出,馬政府不斷放寬中國專業人士以及從事商務活動相關辦法,使得中國人士以專業人士或從事商務活動為由的來台人數,從二○○七年的五萬四千九百三十六人,增加到二○○九年的十五萬五千一百三十七人,成長了一百八十二%,形成許多管理上的漏洞。

以這次洋華光電為例,該公司以「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四條第五款商務研習 (含受訓)名義,從今年六月開始,連續三個月分別申請二十、二十六、二十人來台。但該公司員工爆料,中國勞工來台不但跟本勞一樣早晚兩班制輪班、一天工作十二小時,訂單多的時候,還配合加班,哪裡是技術交流!

立委翁金珠指出,二○○九年有超過十八萬名中國人以技術觀摩名義在台停留,包括友達電子四百四十三名,日月光三百三十六名,當中不知道有多少是假觀摩、真打工的非法陸勞。

洋華︰中國勞工只是來台學技術

洋華副總張建清回應表示,中國勞工只是來台學技術,都是經過合法申請。人數只有十、二十人,停留期間也只有二週至一個月,純粹是種子勞工,學會了回大陸教其他勞工。

立委黃淑英則指出,依規定,單位年度營業額達一億元以上的公司、一年可申請四百人次來台研習,一千萬以上則能引進兩百人次,「四百個人、每個人停留三個月,可以排擠多少工作機會」,且這些人不受限於我國基本工資保障,也不用比照聘外勞繳交就業安定費,還能配合加班工作。她質疑,政府一開始或許只是為圖利特定廠商、開小門,但沒想到越來越多企業起而效尤,結果將是嚴重排擠台灣勞工工作機會。

對此,勞委會職訓局官員表示,企業若是以從事特定活動為名義申請中國人士來台,通過許可時都會限制其活動範圍。也就是說,若該公司是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則內政部可以認定其申請與實際活動內容是否相符,一旦有違反許可範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可處以二十萬到一百萬元的罰鍰。

孫友聯則要求政府立即清查所有以商務研習名義,大量引進陸勞來台的廠商企業,是否有類似情形,如有查獲應立即取消許可,並將該廠商列入黑名單,不得再以商務活動名義申請。

立委蔡同榮、葉宜津指出,兩岸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不得僱用或留用大陸人民在台灣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八十三條更明定,違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檢調應立即調查。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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