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3 歲女兒收到傳票 欺人太甚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10-09

〔記者郭芳綺、林慶川、陳慧萍/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昨天指收到特偵組要求其三歲女兒到案說明的傳票(左圖,記者郭芳綺攝),痛批「欺人太甚」、「太過分」,他不敢置信政治追殺到這種地步。對此,特偵組表示,有發出「通知」給陳致中一家三人,但目的是請他們來領取美國司法部請求代轉給陳家的訴訟文件,特偵組並未將他女兒列為刑事被告。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昨天聞訊,立即要求法務部說明,法務部回應「只是代轉美國司法部之司法互助請求書,非刑事傳票,因承辦同仁以通知單制式格式寄發,未依實事做更改而造成不必要之誤解」。

管碧玲指出,該通知書上書記官及檢察官所蓋之印章,清楚顯示為「傳票專用」,應到處所也明載「偵查庭/詢問室」,況且主旨第一項就寫「請台端來署說明」,絕無可能是法務部說的「一般通知單」。

綠委︰根本非通知單 黃世銘要道歉

管碧玲痛批法務部嚴重說謊,該通知書分明就是傳喚的偵查庭通知單,若連嚴肅的約談傳票都會發生如法務部所稱的錯誤,特偵組解散算了!

她表示,無法容許特偵組如此離譜作為,檢察總長黃世銘必須為此事道歉,並追究原因到底。

陳致中說,四日收到地檢署傳單,收件人姓名竟是他女兒,傳喚她十四日下午三時到台北特偵組偵查庭詢問室說明案情,傳喚三歲小孩已經很離譜,案號竟還是「案由不詳」,如果沒有案由,是要帶他女兒去檢察官哪裡說什麼?他並引用台語俗諺「人抓屋拆,雞、鳥都抓光光」痛陳司法趕盡殺絕。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昨天則強調,美方請求我方代為送達以陳致中及妻子黃睿靚與女兒為受送達人,針對維吉尼亞州及紐約州兩處房產之「沒收訴訟通知書」及「對物之訴沒收告訴狀」。

陳宏達指出,檢察官是發出「通知」,並非「傳票」,通知書上的主旨也特別寫明,是要他們來「本組領取美方資料」,並非要陳致中女兒來應訊,陳致中是其監護人,依法可以代領,而陳致中日前也已來電,指無暇北上收受上開文件,應該早已了解全部實況。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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