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怎可搞黑箱作業致疑雲重重?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自由時報/社論   
2010-10-12

在馬英九總統的親口指令下,內政部長江宜樺日來已經受命開始四處宣導二○一二年總統大選,馬政府確定將實施的不在籍投票政策。總統大選為一具有最高政治性的選舉,不在籍投票又是在台灣首度施行,內政部在推動此一投票方式的變革時,不宜依循「黑箱作業」的決策習慣,採取「空口無憑」的草率作為,來擴大朝野對立以及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不信任鴻溝,究竟馬政府就不在籍投票的相關修正條文草案的研擬內容為何?內政部應該立即公布公開,以提供公民社會在此具體基礎上進行開誠布公的討論,否則豈不是再一次惡劣的愚民操作?

不在籍投票制度的設計,係著眼於選民在投票日當天因某些原因,導致無法親自前往政府指定的投票所投票,因而向戶籍所在地的選務機關申請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投票權的制度,依據世界各國實施的經驗,共分為「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與「轉移投票」各類。台灣實施民主憲政至今之所以未採行不在籍投票,乃因台灣在威權時代雖然已經在地方著手實施民主選舉,然選舉文化與選務公信力並非一蹴可幾;況且中央民代的全面改選以及開放總統直接由人民選舉產生,則是遲至近二十年內才陸續實現,歷史相對幼齡稚嫩;同時台灣政治處境特殊,經濟發展型態使然,全球僑民與中國台商為數龐大,對選舉結果動見觀瞻,其能否在海外投票問題,涉及權利義務關係以及選務公正與否,始終是挑動國內衝突的最敏感神經。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即明訂:「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

在前此背景下,內政部要推動選制改變、化解疑慮與阻力,最佳的政策就是誠實,大可把草案全文攤開來給大家逐條檢視,讓全民詳察魔鬼有沒有藏在細節裡?國民黨有沒有再次利用變動遊戲規則來耍「奧步」?若禁得起考驗,爭議自然煙消雲散,然馬政府不此之圖,一如過去兩年大小政策透明性不足的習慣,刻意諱莫如深,無怪乎,就算江宜樺一再口頭表述不在籍投票初期將「優先推動移轉投票」,不擬擴大為海外「通訊投票」,仍難釋眾疑,大家不免揣測︰馬政府是不是刻意先以「移轉投票」試水溫,目的在為「通訊投票」預為鋪陳?實為合理的懷疑。因為,早自今年初內政部就開始吹捧本案對保障人民參政權有多少好處,總不能說,到底怎麼好法,到現在卻連個條文都沒有吧?

純粹就選務實務而論,即使只限定為國內的「移轉投票」,選民不必返回戶籍地,可就近選擇在工作、就學地投票,這也不是要不要做的問題,而是怎麼做的問題。例如,軍人、警察、矯正機關收容人是比較受到關注的族群,其移轉投票的投票箱將如何設置?是否明令禁止所屬單位糾眾以集中投票?都是非常關鍵的技術問題,若未妥善規劃、廣為公聽,一旦發生選舉糾紛,內政部何能擔待?其次,內政部目前評估:由於立委選舉有七十三個選區,若實施「移轉投票」,選務機關必須準備七十三種選票,有其複雜度與困難,因此僅敲定二○一二年總統大選時,選民可選擇「移轉投票」,但這仍有一個重要變數是:馬政府是否又未經討論,已經黑箱決定下屆立委與總統選舉將分開舉行、不會合併投票了?

這也將衍生出更多新的問題,如果中選會尚未就此達成共識,顯示馬政府連最起碼的組織整合、政策協調都沒做,這樣由上而下的決策周延嗎?未來假使多數民意主張合併選期相近的立委、總統兩項選舉於同一日投票,以節省社會成本,馬政府又當如何?是為了總統選舉的「移轉投票」勢在必行,因此礙難從命?或是同意兩次大選合併,但投總統票可移轉、投立委票就不能移轉,若此,選民為了投立委票,還是得回戶籍地,則這與避免民眾從工作地返往戶籍地奔波投票的便民宗旨豈不是背道而馳?或者,馬政府將印製七十三種立委選票,與總統大選一起適用「移轉投票」?如此繁複的流程,初次上陣的選務機關有把握萬無一失?

針對不在籍投票,馬英九最近對國民黨黨政幹部下達:「這涉及到憲法上人權保障的問題,不能因為大家沒共識就不做。」問題是,馬政府要做什麼?打算怎麼做?再獨裁,也應該先拿出白紙黑字交代清楚吧!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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