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接返 我提165件 中國只放1人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10-26

司法互助實質成效不佳

〔記者羅添斌、項程鎮、黃敦硯/台北報導〕馬政府與中國在去年四月簽訂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但實質成效並非馬政府宣稱的互動良好,法務部內部資料指出,至今年六月底止,我方向中方提出請求罪犯接返一六五件,但中方回應且我方接返的罪犯僅有一件。

兩岸法務及警政高層近來互訪頻頻,共同打擊犯罪也高唱入雲,但是多名在我國犯下重大經濟案件且偷渡到中國大陸的指標性罪犯,至今並無任何一人獲中方同意遣返台灣,顯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馬政府雖然吹很大,但實質成效不佳,有待檢討改進。

對此,法務部檢察司官員表示,重大經濟罪犯陳由豪等人名單,我方皆已送交中國,希望儘速遣返,但對岸不會針對特定對象抓人,而是地方公安抓到的人符合我方要求遣返名單時才會交給我方,目前遣返回台者,並無台灣社會矚目的重大經濟罪犯。

中國欲逼我承認其判決

檢察司官員指出,對岸同意我方接返台人罪犯回台意願不高,主因是依兩岸關係條例規定,我方不承認中國判決,所以這些在中國犯罪的台灣人,已遭對岸判決有罪,返台還須再次受審,但中國希望我方承認對岸判決,雙方談不攏。

不過,這項說法曾遭多位立委質疑,像陳由豪在中國,根本未曾被判刑,中方不遣返他,與我方承不承認對岸判決無關。

警政署長王卓鈞將於今日率隊赴中國訪問,此行除了可能與中國公安部長會面,商談兩岸合作打擊犯罪事宜外,也會提出一份我潛逃中國的逃犯名單,請對岸儘快協助緝拿歸案。

王卓鈞今訪中商談合作

法務部資料指出,至今年六月底止,我方向陸方請求人員遣返(協助緝捕)二○三件,陸方向我方請求三件;我方向陸方提供犯罪情資五三七件,陸方向我方提供一五三件;我方向陸方請求調查取證一二四件,陸方向我方請求四件;我方向陸方提出請求罪犯接返一六五件,陸方回應且我方已接返罪犯一件;我方向陸方提出請求重要訊息通報一六○件,陸方向我方提出五七五件。

而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一至十月,我方從中國押解回台灣的刑事犯與通緝犯,至少分成三十次、押回超過五十人。不過,這些名單絕大多數並非我方指名要求遣返的要犯名單。

王卓鈞的中國行原本安排在六月,但當時發生台中市角頭翁奇楠命案,暫時作罷。今年九月,中國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曾來台參訪,王卓鈞設宴款待,在陳智敏邀約下,王卓鈞決回訪中國。

據了解,由王卓鈞率領的中國行,將展開八天的拜會行程,前往北京、上海、南京與杭州,與公安單位會談、交流,因近來兩岸詐騙集團已逐漸將總部移往東南亞等其他國家,我方也會要求中方擴大跨境合作打擊詐騙犯罪,尤其請中方駐外聯絡官與我刑事局駐外聯絡官充分合作。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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