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貪瀆案 起訴13人 最重求刑24年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11-09

行賄金額高達九百萬元

〔記者林俊宏、林慶川、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特偵組偵辦司法官集體貪瀆案昨天首波偵結,查出「何智輝銅鑼案」及「張炳龍貪污案」兩案的行賄金額共九百萬元,有七名被告曾任法官或檢察官,全案共起訴前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等十三人,求處二十四年到三年不等徒刑、併科兩百萬到五十萬元罰金。

李春地等三司法官認罪

本起訴案捲入司法官人數之多,為歷年首見,而李春地、房阿生及邱茂榮等三名司法官認罪,也創下司法弊案法官認罪先例。全案昨移請台北地院接案,巧的是,上週剛審結二次金改案,由周占春、何俏美、林柏泓組成的合議庭,這次又抽中法官貪污案,由周占春擔任審判長,受命法官是何俏美,陪席法官林柏泓。

周占春中籤擔任審判長

司法官集體貪瀆案歷三年監聽,偵結案情分兩大區塊,一是何智輝共花五百五十萬元,透過蔡光治引見其情婦黃賴瑞珍,以一百五十萬元買通審判長陳榮和(另有五十萬被黃賴瑞珍拿走);再拿一百五十萬元行賄邱茂榮,安排邱另拿兩百萬元賄賂受命法官李春地。

另一案是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收賄案更審獲判無罪,張炳龍拿三百五十萬元給律師邱創舜、段美月夫妻,企圖買通審判長房阿生,黃賴瑞珍聯繫時先暗槓五十萬元,房阿生實際拿到兩百萬元,剩下一百萬元歸蔡光治及黃賴瑞珍所有。

惟張炳龍逃亡中國後,其妻子尤麗香生活無以為繼,用人頭手機打電話給丈夫訴苦,張炳龍以親筆信要邱創舜夫妻還款,否則妻子將抖出內幕,房阿生於是在女密友陪同下,歸還兩百萬元。

謝燕貞轉污點證人 求處緩刑

目前這兩案中僅剩蔡光治全盤否認犯罪,陳榮和雖承認拿錢,但說法前後矛盾,何智輝女秘書謝燕貞則轉為污點證人,供出監聽到的「米粉兩百斤」、「吃土雞」等內容就是賄款代號,檢方因此對謝女求處緩刑。

本案偵辦時有司法官認罪時泛著淚水,哭訴自己一時著了魔鬼的道,才會收錢,但絕未昧著良心判決。辦案人員形容,這種場面令人慨嘆,承辦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及黃謀信也說「心情沉重,哀矜勿喜」。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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