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9被控瀆職 菊秋不起訴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11-20

〔記者鮑建信、侯承旭、蔡清華、郭芳綺/高雄報導〕九一九「凡那比」颱風造成高雄地區大淹水,市長陳菊、縣長楊秋興因不在防災應變中心被控瀆職等罪,高雄地檢署昨天偵結,查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證據,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陳菊:禁得起檢驗

陳菊表示,檢方的不起訴書,證實九月十九日當天,她一步都沒離開高雄市,而這段期間,她卻遭受來自政論名嘴、媒體、競選對手的不實指控,事實證明「陳菊禁得起最嚴格的檢驗」。

楊秋興:尊重司法

楊秋興對於雄檢的不起訴處分表示尊重。他強調,九一九行程完全按照縣府所排行程進行,他離開指揮中心時,都指派副指揮官繼續坐鎮指揮救災,何來廢弛職務之說。楊競選總部並指這是提告人有意以政治操作的誣告行為轉移焦點。

黃昭順:無法接受

提告的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黃昭順昨晚表示不能接受這個結果,她質疑高雄地檢署在這個敏感時刻草率偵結,目的何在?不論如何,陳菊、楊秋興都必須負起法律、政治責任,她呼籲監察院繼續加油,她也希望民間公義團體勇敢站出來講句公道話。

據了解,「凡那比」風災,高雄市災情慘重,立委邱毅、高雄市長候選人黃昭順等人認為市長陳菊未在災害應變中心坐鎮指揮,並前往高雄縣田寮鄉泡湯,控告陳菊涉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此外,高雄市議員候選人張文瑞等人告發縣長楊秋興在九一九風災當天離開災害應變中心,除為人證婚,又到高雄縣參加候選人競選總部成立及祈福典禮,涉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雄檢指出,據證人、即陳菊隨扈等證詞及調閱陳菊的手機通聯紀錄、基地台位置、官邸監視器錄影帶等資料,證明九一九當天下午二點廿三分進入官邸、至四點五十九分,陳菊並未離開官邸,也未前往災害應變中心。

檢方並親自勘驗路程,自市長官邸開車到高雄縣田寮鄉,來回需要六十分至七十二分鐘,雖然陳菊手機在下午三點十分至四點,無法顯示基地台位置,但這五十分鐘不可能往返田寮鄉,陳菊泡湯之事,並非事實。

檢方指出,據災害防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並未要求正副指揮官必須親自在應變中心輪值,不能以陳菊未在該中心就認定構成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不過,陳菊辦公室主任曾文生、觀光局主秘賴瑞隆偽造行程表,涉嫌偽造文書部分,另由檢察官偵辦中。

楊秋興部分,檢方指出,楊雖有段時間未在應變中心,但有消防局長黃志榮回報災情,並查無怠忽職守證據,加上法令並未規定指揮官必須廿四小時待在應變中心,同樣認定罪證不足。

雄檢強調,僅就陳菊、楊秋興未在災害應變中心坐鎮部分偵結,至於颱風造成縣市重大災情、有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不法情事,則另案偵辦。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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