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歉的道歉啟事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Tottoro   
2010-12-26

公眾人物的失言是全世界都有的事。跟你我一樣,誰沒有說過自己在事後萬分後悔的話?可惜的是,就算我們會警惕自己以後別再犯,一旦事過境遷,再度犯錯的機會跟太陽從東邊昇起一樣,幾乎是絕對的真理。

之所以這樣強調失言的「必然性」,主要是因為我們真的沒有必要把檯面上的人物神格化。講錯話不是問題,雖然,有些失言是比一般的例子要可惡幾千倍;但真正的重點是,發現自己已經說錯話.........然後呢?

以過去一週的「媒體紅人」教育部長吳清基為例:

12月21日:因八德國中校園霸凌事件,吳清基前往學校了解情況。經媒體披露,引發了「霸凌是小事情」的風波。同一天下午,吳清基為了「小事情」三個字,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並道歉。

12月22日:吳清基出席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時,以及在議事場外接受媒體採訪,再度道歉。他說,「我是把它當大事在辦」,但他的心情是為了安撫學生、鼓勵老師,才說「學校最近發生小事情」。

12月23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再度澄清表示,「如果我說霸凌是小事,你要我下台我沒話說,我觀念有偏差」。吳清基之後花了5分鐘為自己喊冤,強調他目的是要安撫學生的心情,但被扭曲解讀。吳清基氣憤的說自己忙著處理霸凌事件,卻被批評是不做事的部長,連續說三次自己很委屈。

坦白說,如果吳部長的反應就停格在12月22日,就算本人認為他的道歉有點牽強,倒也是「無魚蝦也好」。之所以說牽強,主要是因為他的「小事情」發言,對被霸凌的學生而言,可能是二度傷害,是在他們的傷口上擠檸檬汁的說法。但不論如何,吳清基的道歉其實要比馬英九向來的「非道歉的道歉啟事」,要迅速得多。

可惜的是,為什麼吳部長沒有乾脆就回家過聖誕節,反而又繼續對媒體反擊?他在23日的發言,以我看來真的是把前面幾天「從善如流」的努力都給磨滅了。

也難怪,連新加坡的《聯合早報》,也在12月25日刊登了一篇剖有諷刺性意味的報導,標題是「台灣教育部長的委屈」。這一起新聞除了把台灣近期沸沸揚揚的校園霸凌現象,作了一番檢討以外,文中也對吳部長的反應表示不妥:

教育部如何有效地應對,對症下藥,平息民怨,不僅是家長和老師有高的期望,社會也在審判,審判的矛頭將指向政府的魄力、執政能力。

受校園霸凌事件影響被民間團体點名應下台的教育部長吳清基這幾天分別在行政院做報告、接受媒体采訪時,一再說自己“委屈”。他覺得有做事但被批“沒有做事”,心裡感到“委屈”是人之常情。問題是統領教育界的政治領袖會面對鏡頭坦言“委屈”,間接地暴露了個人有心但無力的處境,看在家長和老師眼里不知道有什么感受,有哪些解讀?


我就說嘛,吳部長的「委屈」並沒有為他自己加分,反而被國外的媒體說成「無能」了。

其實,過去兩年多以來,馬政府官員的行事風格,多半是屬於火上加油的道歉法。基本上是追隨馬英九「非道歉的道歉啟事」的模式。也就是說,你的道歉不是為了自己所犯的錯誤本身,而是因為你的說法得罪了某某人。

翻譯成白話文的結果就是:「為了你這麼一個過度敏感的愛哭鬼,我在此鄭重致歉!」

不是嗎?馬先生最常有的「遺憾」就是:為了我的發言可能造成任何人感情上的傷害,我願意表示道歉。

老實說,這種「非道歉的道歉啟事」不發表也罷。這些政客的程度跟耍賴的小孩根本沒什麼兩樣。我們小時候不也都是這樣道歉的嗎?

媽媽:「跟你的妹妹說對不起!你怎麼可以罵她是醜八怪?」
哥哥:「我很抱歉你長得這麼醜。」

至少,上述的場景會令人發笑!

但是,馬英九的「我把你當人看」和「如果我的話讓你不舒服的話,我願意道歉」的發言,只會讓我起「加冷筍」而已。


參考舊文:失言的代價

參考資料:
1.霸凌談話生波 吳清基喊委屈(中央社)
2.被批不做事 吳清基怒:做事還被罵(東森新聞)
3.台灣教育部長的委屈(新加坡聯合早報)

Source: Taiwan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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