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黨職併公職」始末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chen21457   
2011-01-13

1971年9月17日,當時的的考試院長是孫科,銓敘部長是石覺,「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發函給考試院的一紙文書,檢奉的「黨職併公職」年資互相採計要點,該公文書在保密區分列為「機密」,處理速度為「速件」,無副本抄送單位。內容共七頁,包括本文、「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及「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職級比照採計表」、「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及所屬支社分社專職人員職級比照採計表」、「台北市民眾服務社專職人員職級比照採計表」。自此國民黨工年資從相當常任文官最初級的委任一職等,到最頂級的簡任十四職等都涵蓋在內。

在其本文載明: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服務地區包括台澎金馬及海外僑社,大部分業務是受政府委託辦理,其總社及所屬省市服務社各級專職人員的任用、升遷、敘薪、考績、獎懲等辦法,都是比照政府有關法規訂定,實質與公務人員並無差異,為獎勵忠勤及便於與公務人員交流互調計,總社及所屬省市服務社各級專職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者轉任政府公職時,擬請比照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及亞洲反共聯盟總會等社會團體專職人員服務年資,於轉任政府公職時予以採計案例,核敘相當職級,採計原有年資。

「民眾服務總社專職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雖然在1987年12月3日廢止,但國民黨執政的考試院又在1988年9月第一八五次會議通過決議 (簡稱一八五決議):「有關採計要點廢止前,已由黨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者,依法令不溯既往原則暨基於保障既得權益的觀點,於退休、撫卹時,仍得併計黨務年資,但採計要點廢止後始轉任公務人員者,不得併計黨務年資。」2005年民進黨執政時,考試院的意見是認為一八五決議有適法性問題,當時銓敘部也提案建請考試院會予以廢止,但考試委員看法分為兩派,google不到是否廢止。

2005年時,行政院「黨職併公職年資調查小組」掌握到,政務人員、大專院校(併計黨職年資的範圍廣泛,包括救國團、國民黨各地方黨部、知青黨部、民眾服務社、台灣省青年服務團,甚至在國民黨的幼獅文化公司任職及幼獅社擔任記者,都申報合併公職年資),還有公營事業部分(部分已民營化)與各縣市機關及學校人員等,至少有一、二百人,不法享有黨職併公職年資的退休金。其中違法領取黨職併公職年資退休金的政務官,至少還有二十幾人;大專院校部分至少有四十幾人,若扣除黨職年資,每人每月將少領數千元至一萬餘元。

其中連戰、宋楚瑜、關中、吳伯雄、胡志強、焦仁和等人,甚至在2000年陳水扁520就職前趕辦退休:當時連戰退休年資中,有3年8個月的黨工年資,每個月可多領5萬元;關中採計的黨職年資10年2個月,溢領金額高達1,100多萬;其他如吳伯雄黨職(黨工)年資有2年1個月、前司法院長施啟揚有 7年2個月及前考試院秘書長吳鴻顯是2年6個月。

而胡志強如果去除謊報的黨工年資,依其原先6年教授以及9年公職年資,只能辦理一次退,不能辦理月退;所以胡志強以偽造黨工年資的高明手法,讓其謊報的海外黨工年資和回國後的教授年資只差一天,使退休年資不至中斷,也使他原先只能一次退領的714萬,可以採用月退方式,月領17萬,一年就領走 204萬;如果以領30年來計算,溢領金額將達5千多萬。

宋楚瑜的手法更高明,在1984年9月到1989年5月,幾乎天天在國民黨中央黨部上班,卻又不肯放棄總統府秘書職務,一方面可以領總統府薪水,一方面也可以在未來申報退休年資時,讓公職年資不中斷;比起現在有黨職併公職問題的連戰、關中,宋楚瑜還是最厲害的A錢高手。

2007年時,民進黨查出共有581名國民黨特權階級溢領退休金,溢領金額已高達新台幣約3億2千萬元;現今媒體再計算關中黨職12年的溢領金額,已經達6648萬元,我覺得民進黨應該公布這581名國民黨特權階級的名單及估算到今天為止的溢領金額,讓民眾了解。

以上資料大部分引用下列媒體報導而來、再重整,少數片段是另外google所得。

引用文章:
1. 黨公職年資併計 銓敘部倡廢
2. 國民黨職轉公職退休金 全民買單
3. 黨職併公職 民眾服務總社 始作俑者
4. 國民黨黨職併退休金? 民進黨:儘速還財於民~
5. 黨職併公職 擬定特別法追討
6. 李逸洋:連宋胡吃定國家,黨職併公職、公職兼黨職!



http://pfge-pfge.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13.html

Source: Taiwan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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