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對中國黨無用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Tottoro   
2011-01-18

記得楊淑君在廣州亞運被「坑」一事嗎?當時國際媒體包括美聯社、CNN、路透社、英國BBC等主流媒體,都大幅報導那一起極具爭議性的風波。至於日本的媒體,甚至公開表示「廣州亞運,規則對中國無用」;因為地主國中國甚至會在球賽前,突然間全部換上中國籍的裁判。總之,不擇手段為的就是要贏。

規則確實對中國無用,對中國黨無用;不論是中國共產黨還是中國國民黨都一樣。

正如同台灣和中國之間的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簡稱為ECFA。為何2011年1月已經過去一半了,但ECFA的英文譯本還沒有送交世界貿易組織(WTO)?

2011年(民國一百年),是ECFA「元年」,也是馬政府口中的「ECFA紅利年」。由於ECFA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所以去年底,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來到台灣,數度關切ECFA為何至今尚未通報WTO?美國政府甚至對台灣駐美代表袁健生表示他們的疑慮,ECFA到底是不是台灣和中國之間的國際條約?還是,基本上ECFA其實是「國內」事務?

中國和台灣的馬政府早已在去年6月29日正式簽署了ECFA。八月中的時候,Asia Sentinel就已經指出台灣和中國拖延對WTO報告這個協議的企圖。根據那一篇標題為《不願面對世貿組織的ECFA》的報導:北京不希望與台灣的關係變國際化,因為這將會意味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希望ECFA被形容為是「台灣海峽兩岸雙方的經濟合作機制,而不是世貿組織成員之間的協議」。所以,中國不希望涉及世貿組織的動機是顯而易見的。至於馬政府呢?他們的意圖又是什麼?

根據Ben Goren先生函寄WTO的查詢,不論是中國還是台灣的ECFA英文版,截至2011年1月6日止,都還沒有送交給WTO。Ben Goren先生是一位住在台灣的外國人,他的部落格《Letters from Taiwan》(來自台灣的信)上刊登了一封他在1月3日去函WTO的EMAIL,以及三天後WTO的回函,證實ECFA尚未成為世貿組織成員之間的正式協議。

直到1月11日,經濟部國貿局長卓士昭才召開記者會說明,兩岸已完成ECFA英文譯本協商,雙方已經確定會函送WTO報備,但通報內容仍在協商中。由於WTO報備過程需要一段時間,即使從送件後起算,至少也要4到5週的作業時間。

事實上,根據WTO網站上公開的規定,任何區域性的貿易協定應該儘早通報WTO;一般而言是雙方簽締協約之後會馬上進行,最遲則是合約開始執行之前。也就是說,規則對中國黨無用;不論是中國共產黨還是中國國民黨都一樣。而且更嚴重的是,已經啟動的ECFA目前還是身份不明的條約。

不僅如此,卓士昭還表示,兩岸將來有貿易爭端要解決時,可以提到WTO去處理,但這部份必須經過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設計與安排。所以,兩岸爭議若無法在經合會中解決,是否進入WTO的機制,還要經兩岸協商才能決定。也就是說,台灣雖然是WTO的成員,能不能去WTO提告,還得經中國老大哥的同意。你說呢?中國會樂見其成嗎?

連送交WTO的報備也不能遵守最簡單的日期規定,等將來定訂出來所謂爭端仲裁機制時,中國會遵守協商合約的機會又有多高?總之,等ECFA真的變成國際協定以後,也就是馬政府的ECFA英文版出爐送交WTO後再談吧。

蛋還沒有孵化之前,最好是不要算計到底有幾隻小雞可以賣錢。


參考資料:
1.兩岸爭端納WTO?國貿局長︰談判關鍵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52312&type=%E6%94%BF%E6%B2%BB
2.BREAKING NEWS: WTO confirms that ECFA was NOT SUBMITTED to WTO
3.Transparency Mechanism for RTAs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4.外電︰不願面對世貿組織的ECFA

【附註】以下是Ben Goren先生和WTO之間的EMAIL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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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Taiwan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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